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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北朝时期,南齐靖国公惨遭杀害,他天真活泼、机灵聪慧的女儿麦穗突逢巨变,过上了独自漂泊、颠沛流离的生活。为报家仇,麦穗隐姓埋名踏上从军之路,以女儿之身投身军营。卸红妆,披战甲,在南齐先太子之子商易之的培养下,凭着聪明才智和执着坚韧,历经艰辛,克服一切困难,冲破重重困境,屡立战功,从一个小小的步兵一步步成长为名动四国的江北军统帅。原本只想通过从军为父母报仇的她也逐渐认识到战争不应该是任何人获得私利的武器。为了保家卫国,使百姓免遭战火之苦,拼尽全力,不是男儿胜似男儿,却在一次次交锋中,与敌军将领常钰青相知相惜,坠入情网,面对国仇家恨,麦穗为民绝情,为国弃爱,不纠缠于儿女私情,最终实现了父辈的遗愿,护得国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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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山鸟语
2024-08-02 22:23:58
       因为大红的网剧《太子妃升职记》而顺带买了这两本书,刚刚被芃芃哥掰弯了又因为男一常珏青而掰直。
       一开始还以为商易之是男主,以往这类女子从军的题材中都是男主和女主并肩作战边谈情边杀敌,而敌人就是杀戮无常阴险狡诈的脸谱化恶人。而这部书就很写实,女主和主要四个男人在战场上一个比一个狡诈,无论是己方还是敌方都是兵不厌诈的作风,这才是真实的打仗,本来就很残酷且高风险。
       《太子妃升职记》中成组齐涣对阿麦念念不忘,就因为小张氏像阿麦而立为皇储妃,还起名芃芃,以诗经词“我行其野,芃芃其麦”纪念阿麦,其实他纪念的是自己的痴情。商易之(齐涣)最早知道阿麦的身份并为她掩饰,虽然在战场上用她引诱常珏青入阵,但也是他射箭回击常珏青救了阿麦。对于他利用阿麦我还是可以理解并接受的,不怕被利用就怕没有利用价值,她和他是互相利用。他了解阿麦的才华给她施展的沙场,动用人脉支援她辅佐她,如果不是商的支持,她怎么一路成为元帅并为父报仇。商为争帝位而暂时舍弃江北,被唐不齿,只是因为彼此的立场和眼界不同。以齐涣的出身,他不争帝位就是死路一条,而且他比篡位者更有才华能力保全江山。就像假投敌实为内应的石达春,以身殉国固然痛快,但是忍辱负重更需要强大的内心。齐涣背负的责任太大,所以只能选择阿麦的才华放弃私情了,但是他又自私的希望阿麦同他一样放弃私情。
       齐涣比陈起略高尚之处在于他不辩解自己的野心和心计。陈起为了追逐名利而杀阿麦父母却假称是报国恨家仇,为功名算计人心不择手段还要假意仁慈所以被常和阿麦不齿。陈起最失算的就是常珏青对阿麦太痴情反被阿麦利用。
        阿麦在战争中成长得越来越心狠不择手段。常珏青欣赏她的狠厉,却也被她狠心利用伤害。阿麦的升职上位之路几乎都是踩着常珏青这块垫脚石青云直上,而常珏青除了开始一战成名得了杀将之名,后来逢女主必输。有妹子说常伤害阿麦多次,怎及阿麦伤害他次数多。常多次有机会杀阿麦却还是救了她,在他的立场杀她是本份,而救她完全是出于私情。虽然他说家国大义比阿麦重要,但是身体比嘴诚实,每每女主遇难还是义无反顾的救她护他。他很清楚军人的本份就是做统治者手中的利剑,家国大义大过私情,但是一遇女主就抛诸脑后,所以他输给了陈起、商易之和阿麦。常输在太感情用事爱错了人自断前程,虽然智商高但是情商低,但这也是读者爱他的原因。阿麦成为常胜不败的战神,却把自己改造成了像陈起、商易之那样的人,就像甄嬛战胜敌人是通过把自己也变成了同样的人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常给阿麦那一刀完全是阿麦作的,被激将成那样能不出手吗?后来不还是从崔衍刀下救了阿麦?还有王七也是作死,所以这个人命债不该常来背。
       据说结局是阿麦和唐在一起,唐实在是捡了个便宜,他是最有资格最安全的选择,选择常和齐涣的难度和风险都太大,齐涣有元配还有外戚不能辜负,若辜负了他不就是个渣男。阿麦和常之间隔了太多国仇家恨而且常愿意跨过但是阿麦没有胆量跨过。女主虽然没有做战场逃兵,在感情上却是不折不扣的逃兵,在这一点上枉做靖国公之女。阿麦的妈妈乔氏被称为不详过了二十都没人敢娶,靖国公韩怀诚不顾非议明媒正娶而且阿麦的父母感情极好。常的才情性格最像靖国公,对女主又体贴,绝对是二十四孝好老公,以女主出身的的家庭环境来看也应该选常。只是女主被陈起伤太深不敢轻易动情所以选了最安全的唐。所以我并不觉得阿麦赢了,虽然仗打赢了江山收回了,和唐也能举案齐眉,终究意难平。
        成组一生追忆阿麦,阿麦对常珏青也只能追忆。常的残虐结局从《太子妃升职记》可以推测出来:杨豫去北漠与生父崔衍相认,北漠皇帝利用崔衍接徐氏母子来北漠引出杨豫养父麦帅欲加害,麦帅在北漠受伤,徐氏被害身亡,崔衍愧而自杀,阿麦和杨豫能从北漠逃出只能靠常珏青,常为救阿麦而死引得北漠皇帝灭门,因为后来齐晟轻松灭掉北漠的过程中没有见到常氏后人。以常珏青对阿麦的痴情,为她一定是终生不娶,为救她而被自己的BOSS灭掉也是死得其所。常燃尽一生成了女主心口的朱砂痣。如果电视剧结局不是开放式而是实实在在的拍出来,才是虐的痛快。
      《阿麦从军》显然很适合拍电视剧,也肯定受妹子们欢迎,阿麦的后宫就足足有四个,除此以外还有滑稽的林敏慎忠诚的张士强冲动的崔衍……各色男人足以满足女性观众。如果投拍阿麦必须是张天爱,再请来黄海冰和张琰琰演女主的父母就更妙了,靖国公这样才绝惊艳的人一定是个有气质的中年帅哥才行。
浮华的背后
2024-07-27 20:47:08
本来想叫取名叫“一个女人的史诗”来着,但是忍住了。昨晚夜里熬到一点半看完,双眼通红,却没什么睡意。心中感慨万千,话到嘴边转个圈又回去了,觉得还是得先睡觉,等明天再说。
看完《阿麦从军》的感觉是,好的言情小说,格局一大,往往就不止停留在情爱层面,因为光是小情小爱没办法撑起大的格局。而随着层面的上升,我们就看到了多元化的言情小说,有讲家国天下民族大义的,有探讨生命奥义人生轨迹的,有说尔虞我诈多行不义必自毙的,总之言情小说其实也可以很有料。
《阿麦从军》这出戏,作者显然是下了一盘大棋,从整部小说的剧情来讲可以归纳概括为,一个穿二代的成长史。从言情角度来讲可以总结为,一个女扮男装从军的“花木兰”因为才智过人而在军队混得风生水起,但不幸的是很多人都识破了她的身份,而识破她身份的大多数都选择爱上了她。
搁别的言情小说,看到这样的言情套路铁定就玛丽苏了,但是《阿麦从军》不然。整个故事围绕阿麦女扮男装从军后,如何从一个小的兵士一步步成为一代战神这一条主线,而阿麦在从军后所表现出的军事才能以及在遇事后表现出的足智多谋甚至是诡计多端,让人不得不爱上这样的女子。无论是商易之还是常钰青,又或者是唐绍义和陈起,都从没见过阿麦这样的女子,物以稀为贵,何况是军营里战场上,平时连女人都难得一见,何况阿麦这样的女人。
其实看看阿麦的所作所为,杀敌无数,战功赫赫,完全是把自己当男人看待,所以看着看着我思路就脱轨了,感觉这完全是在看耽美啊,阿麦就是一个大总攻,强攻强受型,看起来还特别给力。
好吧,回到正题上。
之前看过鲜橙的两部小说,《只为那一刻与你相见》和《太子妃升职记》,觉得有一些共通点,拿出来说说,不对的地方多担待。首先,作者不会把男女主角都设定为完美无瑕,女主也不圣母不小白。其次,故事通常走的是夺权路线,古代就夺皇位,现代就夺总裁位,男女主玩猜心游戏斗智斗勇,男主和对手各种放大招,女主也不闲着,不是勾结男主的对手就是跟男主联手。总之,大家都不是省油的灯,谁也不是善茬。再有就是,作者写文往往到结局处会写的仓促。
以鲜橙的这种写作模式,还真特别适合写宅斗宫斗国际斗的戏。悬念伏笔都是环环相扣,偶尔还会来一个特别出彩的,刺激一下读者的小神经。
遗憾的是,《阿麦》中感情戏太少。虽然可能作者对这本书的定位就不是言情小说,但如果没有了感情戏,读起来还是显得干瘪,尤其看了那么多的勾心斗角,有点儿感情戏调剂一下,总归是不错的。铁血,柔情,都不可少。
本文我看了一多半还没看出来到底谁才是男主,看到最后是觉得是开放式结局,虽然从读者的分析以及作者的微博看,阿麦是跟了唐绍义了,也不禁有些遗憾,毕竟爱着她的男人不少,放弃哪个都有点儿可惜哈哈。
不过唐绍义却是值得阿麦托付一生的人,心怀坦荡并且没有算计过阿麦,这是任何人都比不得的。而且最关键的是,无论阿麦是男是女,他都爱。
商易之爱阿麦,但终究她抵不过万里河山,他要阿麦替他打天下,又想阿麦做他的枕边人。站在权利顶峰的人,永远俯视一切,包括感情。
常钰青爱阿麦,因为可能有些棋逢对手的惺惺相惜,当他推掉相亲安排,以及后来说要娶阿麦的时候,我觉得可能两个人是有戏的。尤其几个男人里,和阿麦对手戏比较多的就算常钰青了。可能阿麦说但愿下辈子她不是麦穗,他不是常钰青的时候,两个人注定没什么未来了。
至于陈起,说他是大BOSS吧,戏份太少,感觉太弱,跟阿麦的交锋通常都是隔着老远,阿麦总是说陈起心思深,实际上正面表现出来的不多。阿麦初从军意在有一天能够在战场上杀陈起,可是两个人到最后也没有这么一幕。而且陈起如何从一个孤儿转身变成元帅这些并没有交代,但他的奋斗史肯定比阿麦的要牛逼闪闪多了。可既然有如此漂亮的奋斗史,为什么不保持下去?在几次遇到阿麦而选择不杀之后,可以理解他是爱阿麦而不忍心杀她。不过这么摇摆不定,注定要兵败身死。
而阿麦在感情方面,更是对众优秀男青年没什么表示。对商易之,可能在他弯弓射箭救她一命的时候,她心里很感动。而且两个人对弈的时候,阿麦悔棋露出些小女儿情态,让人感觉也许两个人可以演一段可歌可泣的恋情。但是再见面已经是朝堂之上,一个是君,一个是臣。对常钰青,阿麦说了一句话,意思是但愿下辈子两个人不再各为其主。常钰青和阿麦之间,有太多次机会可以置对方于死地,可都没有下手,尤其是阿麦在最后一战的时候,不顾圣旨,私自放常钰青回国,阿麦可能是不忍心杀他,也可能是想借此事远离庙堂之争,不想再给商易之当枪使,是前者,即阿麦对常钰青有情,是后者,即阿麦谨记唐绍义的话,对唐绍义有情。不过阿麦和常钰青之间也曾经有过感情,但是站在对立的阵营里,两个人就没了可能。而唐绍义,从始至终站在阿麦的一面,对她掏心掏肺,从无怨言。无论是做兄弟还是做爱人,都很好。而且从阿麦没有把唐绍义和息大当家撮合起来这一点看,阿麦对唐绍义是存了私心的。唐绍义被陈起诱抓的时候,阿麦急得跳脚,并以身犯险。虽然为唐绍义付出的很多,但将心比心,也是唐绍义为阿麦在先。
作者并没有描写阿麦的女儿心,所以对谁倾心更多,可能也只能靠猜了。
最后说说阿麦和她的家庭。阿麦是穿二代,父母皆来自现代,但是就阿麦父亲的军事才能以及对军械的了解看来,他在现代也不是普通老百姓,搁我这样的穿过去也就只能种地。而
阿麦所表现的军事才能,是受了父亲的影响。虽然作者在文中并没有利用阿麦穿二代的身份做什么金手指大开的事情,但最后一战,阿麦用了火铳火炮作为武器,还是有些讨巧了。尽管作者已经尽力弱化火铳火炮在战争中的威力,就连突火枪改造成火铳的事情还是一个叫郑岚的工匠想到的,而且在最后一战里,也没有过多描写火铳和火炮对战争起到什么作用,但不得不说如果没有这批武器,如果阿麦不是穿二代,一代战神的威名可能落不到她身上。单从她无一败绩这件事说,其实很多还是徐静在旁提点,也正是有了徐静,让阿麦这个人不会显得太神奇,否则这样的阿麦跟开了挂就没什么区别了。
阿麦从军之初,存的是复仇的信念,即便是拜商易之为主公的时候,阿麦带兵也是为了有朝一日跟陈起在战场上决一死战。到后来渐渐明白,守护城池是为了护一国百姓,可能她也渐渐地在南夏找到了归属感。要说爱国情怀,她远比不上唐绍义。
故事到最后,结局显得仓促,南夏兵打胜仗,一众将领拜相封侯到最后阿麦挂印远走,都是一笔带过。作者是站在南夏的角度写文,所以通篇不管是防守还是攻击,主要还是南夏的谋略更多,这样就显得像是北漠一直在防守,双方显得不那么平等。而比较之下,前面的剧情就有一点拖沓。
总体来讲,故事情节很经得起推敲和回味,这是一部倾注了作者极大心血和满满诚意的作品,值得推荐。最后还是那一句,感情戏如果多点,就更出彩了,毕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有感情有牵绊才更让人动容,只会理智地思考,冷静地决断的人,都不太可爱。
寂静夜空
2024-07-25 15:57:31
     看了这本书,要对作者说声抱歉哈!您呕心沥血写的那些军事场面,战术地形,被我可耻的跳了过去!只看女主与四位男猪脚的段落,阅读的情绪也跟着女主的感情戏起起伏伏,那些斗智斗勇的恢弘场面,就被我给忽视啦!

      虽然作者一再强调,写的是女主的家国情怀,但是读者小白如我真的很好奇女主最后选择了谁?
       第一个否定的,当然是陈起;但不得不承认女主对陈起的恨,那种为父报仇的决心是支持她在战场上一路走来,特别是最初最难熬的那段时间的原动力。

       其实,陈起代表的是“背叛”,纵容他有一个看似靠谱的理由,因为他是北漠人,虽然被南夏晋国公收养,这有点类似与《天龙八部》里的乔峰。

      不过纵容你有再大的理由,但养育之恩大于性命。接着陈起的背叛与复仇,作者完全否定了陈起的做法。貌似读者也否定了为夺王位而弑手足之情的宫斗小说必然要有的梗。
回到女主的恋情上,只能特别替女主悲催,初恋就给了这个人渣,借用柳岩那句话:“一辈子那么长,谁不会碰到几个人渣呢!”

      鉴于女主的高智商,高情商,在看清人渣之后,女主就告别了“傻白甜”,感情之路一直保持冷静,从未迷失。

     第二个是商易之;女主在军营的最初,那段最难熬的时间里一时动了心一样,商易之做为高高在上的将军,稍微给了处于寒冷时期的女主一点温暖,我们的读者的心啊,也被小恩宠给搞得犯迷糊了。似乎也是被太多的“妃子小说”给洗脑了,竟然会希望阿麦跟商易之在一起。

     还好麦帅威武,在随着商易之回盛都后,见到了商易之的结发妻子,以及商的母亲之后,女主清醒的意识到“豪门深似海”,女主意志坚定的要回军营了。好在商易之也看得明白,带她回盛都,如阿麦对她有情,那留下来做个妃子也是补错的,但世间真正有几个帝王会爱美人不爱江山呢。

    做君王的一起妃子,关在那屋子里和一帮女人争宠吃醋,岂是麦帅做的事情。

     天高凭鱼跃,海阔任鸟飞。

     个人感觉,商易之代表的是利用。阿麦肯定知道商是想利用她,但迫于为夫报仇,阿麦也只能顺着这计谋,利用商易之。

      那些被妃子小说荼毒太深的少女们醒醒吧。看到商易之这么利用阿麦。阿麦在战场上为国家为百姓,性命岌岌可危的时候,商易之却在为王位和自己兄弟斗得要死要活。
妹子们可要有阿麦的清醒啊,这样自私的男人可不能因为仰仗他的权势而迷了眼睛。

      第三个自然是人人都爱的常钰青。他这样的美少年,又是官二代加富二代。少女们爱得要死要活的。

      常钰青代表的是选择。那些希望阿麦跟常在一起的人,无非是在人生里把“选择”看得很重的人。以为选择决定命运,譬如,阿麦不做麦帅了,常钰青也舍下他的贵族身份,他们便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了。

      但试问一下我们这些整天在格子间为了月薪而低眉奋斗的人,你看过在同一个行业里,有利益竞争的两家公司,一个公司的高层和辞职了和另一个公司的高层扯证结婚的事情吗?
胡扯!

       女同胞真的是被各种无下限无节操的为了博皇帝一笑而争宠的脑残小说给生生拉低了智商。
看似可以选择辞职与不辞职了两位大帅,其实早已经被命运给选择了。陈起杀你父母的时候,命运就已经选择了阿麦必须为家族的荣誉而在战场上拼搏;常钰青那富二代加官二代的身份也早就决定了他只能给北漠皇帝卖命。

      最后一个,自然是唐绍义。其实,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大家不希望阿麦跟他在一起。作者说,唐绍义就是出生不太好。或许有点类似郭靖的感觉。

      是啊。唐绍义一出场,不过就是个小小的校尉。性格也好像木了一点,在一众男人堆了,他竟然是最晚发现阿麦女人身份的。

      或许是作者故意设计的吧,因为这才是足够腐的剧情。我爱你,不因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只因为你就是你。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感情,不会因为祝英台是女人而改变。

      而且我们竟然忘了,在阿麦在汉堡城被误认为是北漠奸细而差点被处死时,是唐绍义救了她。并且,随着故事的发展,唐绍义救了阿麦N次。而相对比商易之的两百皮鞭和常钰青在汉堡城上的那一箭,或许阿麦与三人的缘分早早就天注定了。

      麦穗从阿麦到麦帅,唐绍义从校尉到唐将军,这一路战场搏杀走来,两人相互搀扶,相互鼓励,在带兵作战时,各种计谋策略也是万分默契。

      最重要的是唐绍仪代表的是感情中最重要的信任。一如在唐绍义在离军区山上做了土匪之后,阿麦在将一千骑兵交予他训练时,军事徐静说的,人心是会变的啊。
      阿麦无比坚定地说:“我信他!”
      彼此信任是感情中最基本存在。
      不管阿麦做什么,唐绍义有不赞同的,但无一例外在精神上和行动上都支持阿麦。
      他们二人在军事上的默契早已在战场上表现。
       至于,感情上的那份默契,在经历无数次生死考验上,早已不是小儿小女的你侬我侬,而是地下河流般深沉悠长。
       不知道为什么读者没看出来,甚至是我自己最开始也没看出来。我和读者一样,一开始希望女主跟商易之,后面又是常钰青,就是没想到唐绍义。
      也许我被鲜橙设计的战争场面给迷糊了双眼吧,又或许我被商易之和常钰青那金光闪闪的身份与容貌迷住了双眼。这大大小小的战斗,男配们帅气的容貌,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不正是身在现代社会我们遇到的种种现象的隐喻吗。
       阿麦生活在古代的战场面对的是野蛮的北漠骑兵与大刀,长矛,而现代社会的女子生活在一个各种拜物教、金钱价值观横行的,随时可以被各种物欲淹没的战场。
       阿麦在初恋遇到人渣后,用自己的清醒和一身的伤痛才明白能陪自己终老的,值得自己去爱的人是唐绍仪。唐绍义也用自己真正一个顶天立地男子汉的心与臂膀去给阿麦一个温暖的港湾。感情上千帆过尽,蓦然回首,才发现原来值得爱的人不过就是身边最普通的那一个。
      真觉得现代社会的女子,情场也是战场啊!爱那些值得爱的人,让贱男和渣男去死吧!
      其实,我个人感觉,鲜橙大大写英俊少年的情思,总写得及其璀璨夺目,炫目到让人花了眼睛,对于唐绍仪和阿麦感情线的描绘,低调有余,动人不足,或许正如歌曲,高亢嘹亮的歌曲,总是比较容易煽情,而低吟浅唱,却需要十万分的功力才方显动容。
       另外,觉得唐绍义的好,估计只有我们这些已婚已育的妇女才会发现吧!因为唐绍义会是个好老公,会是个好爸爸。他宽阔的臂膀会是家最好的港湾,中年妇女经不起折腾,求个简单,求个安稳。而少女,喜欢的是冒险和挑战,稳妥的郭靖不是她们所爱。
       再写个话头,我觉得唐绍仪的人物原型其实就是鲜橙的老公~~哈哈!
梦里花落
2024-07-21 14:57:23
       好吧,我承认之前对这文有偏见,出书完结后赞的人太多,又矫枉过正期望值非常高。真正看了,确实是好文,不过也没有到喜爱入骨的地步,由于它的清醒与残忍。

       这篇文与其说是言情,不如说是一个传奇女子的小传。如何一步步,从家破人亡的惨境中走出来,如何一步步,全身心地融入这个时代。爱情,真的只是很小很小的一部分。全书风华所在,是阿麦如何从一个普通小兵官至拜帅却又挂印离开。

       阿麦开始是一种游离的状态,她的父母俱是穿越者。她身在这个时代,却一直和父母隐居避世,缺乏对于这个世界的归属感,像是局外人一般看待这世间。之后国破家亡,因缘巧合入了军营,开始不过是想保住性命,还有为了父辈的荣耀最终与陈起处于同一高度当面质问他。但随着一次次生死之间,身边兄弟的逝去,让她成长与蜕变。一直相信一句话,曾使我痛苦的,必使我强大。当一个人想要守护什么的时候,才会有巨大的动力去变强。阿麦历经艰险,终未曾一败。故事收尾时,她与陈起的恩怨有了交代,她辅佐的主上已定江山。于是,她终于可以去到好山好水好花儿之地,寻一个人的踪迹。

       这篇文没有男主,一众角色不过是阿麦成长史上的风景,将这短短时光点缀的熠熠夺目。不论是青梅竹马的调笑时光,惺惺相惜的心意相许,同生共死的浴血奋战,离别之际,功成之日,一个个人影忽远忽近,最后,还是只留下阿麦一人茕茕独行。

     私心里我挚爱小常。他让我想起霍去病,一个我已经喜欢十来年的人。我对于这类戚戚少年,世家贵胄,鲜衣怒马,慨当以慷的设定完全没有抵抗力。而且作者给他的戏份和情节多么符合一个言情男主的形象啊。几番纠缠几许情意,可惜越不过两国间血债累累,人命万千。其实说到底,这与领兵之将何干?兵戈之祸,非将帅之罪。帝王的野心权利的博弈,这些才是战争的注脚。乱世浮生,爱与恨都太轻忽,最后结局不过是,送君别离,背驰而去,江湖之大,再见不知何期。

       至于商易之,挺无感的。上位者当如是,算计无遗,冷情冷心,一点点真心,终归重不过江山万里。不过倒也没有厌恶,毕竟最后他放了阿麦离去。相比之下,《废后将军》里的那个皇帝实在是渣到底。也难怪这文时隔半年随便想想我都心头发呕。世间安有双全法?既然选她做了剑,就放她羽翼自由。不禁想到老文《情何以堪》里头,平澜最后虽然亦是离去,但远不如阿麦潇洒。原因不过在于,爱上与否。

       对于陈起,我非常的不喜欢。如果他当年杀了阿麦父母以报国恨,之后自尽以报养恩也就罢了。这样起码能够认可他那所谓的理念。可惜他的所做所为,白白辜负了这样一个名字。吴起和白起都无疑都是各自时代的战神,而陈起,不要说小常,连商易之都不如。其实如果他狠心到底,初次见到阿麦立即杀之,也不会有后面的屡建奇功颠覆天下。他一直在摇摆,意图万全却终究全失。

       唐最后究竟死了没有?不少人都猜阿麦最后是去找唐了,可唐这种宁折不弯的类型实在不是我的菜啊。心爱的小常早就被家国立场判了出局,泪奔~~o(>_<)o ~~虽然不得不承认,如果最终阿麦选择纵马江湖老于山水之间,唐是唯一能够陪她一起的。没有那么多的冲突,那么复杂的关系,不过是茫茫时间的一对小儿女。所以其实这样没有结局,也未尝不好。

       一篇好文让人闪光铭记的,少不了一众配角。杨墨的戏份只有淡淡几笔,却浓墨重彩得描绘了一段鲜活人生。其实已经猜出他的大致故事,但是真正读到他的那段,还是忍不住哽咽。这个世界上,是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事。虽千万人,吾将往矣。再比如徐秀儿,与阿麦相比,她只是个弱质女子也无谋略在胸,却隐忍多年,在有孕之时冒险上路,终不负托孤之举。还有徐老头、张二蛋,林敏慎、张生等等众人,他们没有完全的善,也没有极致的恶。其实谁又是正义,谁又是邪恶?只是立场不同罢了。我们做了一个个选择,各自走上一段段的人生。

      不过是故事。说到底,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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